1.試驗方法
1.1 環(huán)境條件
一般情況下,應在環(huán)境溫度(20±5)℃、相對溫度不大于 80%的條件不進行試驗。
1.2 外觀
外觀結構檢查采用目測和手感方法,檢查結果應符合 3.2 的要求。
1.3 外形尺寸
使用分度值不大于 0.5mm 的鋼直尺、分度值不大于 0.02mm 的游標卡尺、分度值不大于1°的萬能角度尺和分度值不大于1µm的測量顯微鏡測量其外形尺
寸,各構件尺寸均測量三次,各取其算術平均值為測量結果,應符合 3.3 的要
求。
1.4 質量
使用分度值不大于 0.5g 的天平稱量三次,各取其算術平均值為測量結果,應符合 3.4.1、3.4.3 的要求。
1.5 錘刃硬度
使用分度值不大于 0.2HS 的肖氏硬度計在錘刃部位三個不同點各測量一次,取其低值為測量結果,應符合 3.4.2 的要求。
1.6 耐鹽霧腐蝕性能
性能試驗應符合 3.5 的要求。